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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jek196388 發表於 2009-5-12 09:57 AM

台藝大音樂狼 淫嘴纏10女

台灣藝術大學驚傳校園性騷擾醜聞。音樂系兩名男學生不滿吳姓男生以言語、動作性騷擾女同學,訪問多名被害人後寫成「音樂系之狼」文章上網,還列出十名被害人;檢方一查發現大多屬實,但校方卻一問三不知。 台藝大音樂系主任蔡永文則說,他只知道吳告同班的許姓、壽姓同學誹謗,不知道有女同學被騷擾。本案經檢察官偵查後,將許、壽兩人不起訴;被害人雖作證有騷擾情事,但未提告訴,檢方也無從偵辦。 檢方調查,許姓、壽姓及吳姓學生都是台藝大音樂系同學,去年六月,許、壽兩人合寫一篇文章貼上網,指控吳在校內對女同學、學姐的種種不堪行徑,十名被害人以A到K作為代號,一一陳述經過。 文中指吳「已有女友還與A學姊上床,事後說人家倒貼」、「以練琴為由賴在B女家」、「與C、D組成姊妹團,卻抱人家,還說她的胸部很大」、「向別人描述I女私處」、「誹謗E女在舞會幫人吹喇叭」、「到處說J女勾引你,叫你幫她調肩帶?」並批評吳「精蟲衝腦」、「大腦是精蟲構成」。 案經吳提告,但是檢方調查時,有八人願意出庭作證,包括五名女被害人、兩室友及一名女同學,都證稱「並非虛構」。 女被害人除承認自己就是代號的本尊外,還陳述被吳騷擾經過。 其餘同學則證稱,聽過吳誹謗其他女同學,甚至有女同學指控吳當她面說「好想找女生打砲、與A性交兩個多小時」等語。 至於文章指吳精蟲衝腦等字眼,女學生證稱:「他本來就是這樣的人,這樣說,不會影響吳的名譽。」 檢方調查後認為文章並非杜撰,且有學生認為文章有助校園安全、澄清誹謗流言;被害人也說文章上網後,吳就不再碰觸她身體了。檢察官因此將許、壽兩學生不起訴處分。


資料來源:取自【2009/05/12 聯合報】@ http://udn.com/ http://udn.com/1024/images/logo_small.gif...<div class='locked'><em>瀏覽完整內容,請先 <a href='member.php?mod=register'>註冊</a> 或 <a href='javascript:;' onclick="lsSubmit()">登入會員</a></em></div><div></div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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